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步伐,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门槛,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购规〔2021〕16号)等要求,现对2022年1月18日发布的《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实行常态化征集公告》有关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取消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1)
二、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更正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1)
三、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电话: 0479-8108873、0479-8809791
技术支持电话:400-0471-010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8日
附件:
1.锡林郭勒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常态化征集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