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公开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某项目评审现场,评审专家竟当场推荐供应商,最终被警告、罚款。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项目背景
该项目是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第一包的项目金额为462.3万元,第二包为 489.36万元,每个包分为商务部分得分(70分)和技术部分得分(30分),两个部分合计为100分,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由吕建、刘超、 于建田、关建立、刘俊奇5名评审专家共同评审。该项目于2021年12月28日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进行评标。
二、基本情况
在对第二包技术标进行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刘俊奇提议,在36家供应商中,由每个评审专家推荐一个比较好的供应商,然后对推荐的供应商中进行比较打分。另一位评审专家吕建补充提议每名专家最多推荐两家供应商,同时提议,对推荐的每家供应商的技术标分项负责进行打分,分别由1名评审专家负责1个技术标分项(共 4个分项)进行评审,最后将技术标评分部分进行汇总形成最终技术得分,5名评审专家均没有异议。其中,刘俊奇推荐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建立推荐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吕建推荐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建田推荐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刘超推荐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共推荐了这6家供应商。对技术部分的4个分项,由4名专家对推荐的6名供应商投标文件分工负责进行评审打分,具体为:于建田负责第一项(总体工作思路及服务方案)评分, 关建立负责第二项(审计质量控制措施)评分,刘俊奇负责第三项(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分,刘超负责第四项 (合理化建议)评分。针对分项评分结果,5名评审专家均没有异议。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人监督代表的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以及评标录像、评标记录复印件等证据,财政部门最终判定本项目的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以及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最终,本项目的5位评审专家被分别被警告,并被罚款2000元。
四、公平、公正、公开
本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评审专家违反评标纪律,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环境,那么,我国法律对评审专家有什么样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来源:采云研修院 转自:今日公资交易信息微信公众号)